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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家/8月大男嬰臨托2天左臂紅腫弄傷

高雄市一位媽媽陳小姐控訴,她把8個月大的兒子託給一名許姓保母照顧,沒想到第2天就發現兒子左手臂出現大面積紅腫傷痕,詢問保母但保母卻支吾其詞,一下說是給另一名1歲男童咬傷,之後又改口是被自己的3歲女兒咬傷,但陳小姐帶兒子去驗傷,醫生也說沒有齒痕看起來不像是被咬的,陳小姐目前懷疑是有人用手捏傷,醫院也已經通報社會局,社會局將介入調查。

8個月大的小男嬰,左上臂延伸到下臂出現一大塊又紅又腫的痕跡,直徑至少5公分,讓人看了好心疼。媽媽陳小姐控訴給一名許姓保母臨時托嬰,才第2天就發現手臂傷痕。

從托嬰2天的照片就讓陳小姐起疑,因為第1天睡覺穿無袖,但到了第2天卻穿起長袖,陳小姐事後回想該不會是想遮掩傷痕。

陳小姐8月23日把孩子送到保母家,約定要托嬰3天,但第2天去探視就發現手臂出現瘀青,保母一下說是被1歲男童咬傷,之後卻又改口說是被3歲女兒弄的,但傷口沒有齒痕,醫生乍看也說不像是咬傷。

許姓保母:「不需要受訪,就交給調查單位吧。」

對於家長的指控保母不願回應,這名30多歲的許姓保母,單親育有一名3歲女兒,雖然有保母執照,但按規定居家式保母最多受託4個小孩,而且2歲以下只能2個,但許姓保母自己一人就帶了4個月跟8個月的嬰兒,還有一名1歲兒童以及3歲女兒已經違規。

高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:「不管是托育的時間長短,我們都建議說要有訂定一個契約,那這個契約可以保障我們雙方的權利義務。」

社會局建議家長就算只是臨時托育車貸幾天,雙方還是應該先訂下契約來避免無謂糾紛,而這起8個月大男嬰在托嬰時被弄傷的案件,媽媽陳小姐已經對保母提告,要訴諸司法為寶貝兒子討公道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獨家-8月大男嬰臨托2天-左臂紅腫弄傷-114709898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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